北京市建委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7]40號),深入推進本市“放管服”改革,確保各項改革措施有效落實,我委對2017年6月30日前由我委制發的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經過清理,決定廢止《關于印發<關于培育和發展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若干規定>的通知》等106件規范性文件。廢止的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執行。
2017-08-24
發布時間:
北京市建委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7]40號),深入推進本市“放管服”改革,確保各項改革措施有效落實,我委對2017年6月30日前由我委制發的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經過清理,決定廢止《關于印發<關于培育和發展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若干規定>的通知》等106件規范性文件。廢止的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執行。
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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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