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程造價視角解讀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專題培訓班”在京召開
2019/01/21
為更好地發揮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在解決建設領域經濟糾紛的作用,幫助會員企業及時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新要求,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于1月20日在北京京林大廈舉辦專題培訓班。來自全國各地的造價管理機構、行業協會、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相關人員近四百人參加了會議。中價協張興旺副秘書長出席會議并講話,會議由中價協行業自律部副主任席小剛主持。
張興旺副秘書長發言表示造價行業一直以來非常重視與司法部門的互動,開展相關業務。主要體現在一是近期中價協及部分省市成立了糾紛調解中心,建立了調解員隊伍,引導行業內專業人員積極參與多元化糾紛調解。二是注重行業內專業人員經濟鑒定業務能力的培養,規范工程造價鑒定工作,從而提高工程造價鑒定質量。三是廣大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已開展了大量的司法鑒定業務實踐。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憑借其專業性,為司法部門提供專業咨詢,也成為法院和仲裁委裁決的重要參考。
本次培訓邀請了負責司法解釋(二)起草的原最高院民一庭高級法官李琪、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主任朱樹英從不同角度深入解讀了該司法解釋。朱律師總結了該司法解釋促進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發展的六大亮點,向大家講解了該司法解釋中工程造價行業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李法官作為該司法解釋的起草人,詳細介紹了該司法解釋二出臺的背景和初衷,并結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疑難問題,為大家帶來了最權威的解讀。兩位專家均強調該司法解釋的出臺,將會對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產生深遠的影響,大家應該高度關注。
同時,為了使培訓內容更為充實,此次培訓還安排了中價協糾紛調解中心吳雨冰主任與大家分享了工程造價糾紛調解的實務與展望,與大家溝通交流了中價協在糾紛調解方面所做的探索。最后四川省造價工程師協會謝洪學會長作為國標《建設工程造價鑒定規范》的主編人,結合造價咨詢企業開展造價鑒定業務的實際,對國標進行了條文解析。
此次培訓,將提高工程造價從業人員解決造價咨詢業務中面臨具體法律問題的能力,同時搭建了造價行業與司法部門互動的平臺。參會代表學習熱情高漲,表示受益匪淺,最后在學員的掌聲中圓滿落下帷幕。
2019-01-21
發布時間:
“以工程造價視角解讀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專題培訓班”在京召開